结婚证领取流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男女双方只有在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这才算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受到婚姻法的保护;那么,结婚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般来说,是要经过四个程序的,即申请、受理、审查和登记;今天小编来讲解一结婚证的领取流程!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受理
男女双方携带有关证件前往登记处后,两人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表》,填完以后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宣誓并签字。
3.审查
婚姻登记员根据两人提交的证件及填写的表格进行审核,进行信息的核对和证件的检查,有的会简单咨询婚姻资源性和身体状况,确认两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
4.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