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惠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攻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自2014年7月5日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升级后,公积金的归集、查询、更加方便了。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公积金的业务办理,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
1. 如何查询自己有多少公积金了?
2. 辞职后怎么退住房公积金呢?
3. 如何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小编坐标广东惠州,在惠州工作的朋友们可以参考下哦。
从2014年7月5日起,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不再发放公积金存折或卡,已发放的存折统一变更为电子账户(新账号可以通过旧账号在网上查询),查询余额可登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
1. 登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
2. 点击个人公积金查询
3. 输入个人相关信息
4. 点击查询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从2014年7月5日起开始变更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公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业务无需再公积金中心和银行两地跑,职工可直接到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1. 银行网点信息
惠城区及仲恺高新区具体银行办理网点请参见附录一,惠州市其它地区可登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
2. 银行受理业务
员工离职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首付款、贷款提取还贷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信息可登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首页查询。
3. 职工离职提取
A、非惠州市户口职工离职提取
一般公司于每月17日为上月17日后离职至当月17日离职员工办理封存
确认存封后,本人持相关证明到相应银行提取公积金(离职证明、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备注:公积金管理中规定公司每月只能办理1次封存,如未封存公积金则个人无法支取
B、惠州市户口职工离职提取(含惠州四区三县地区)
离职职工需办理封存手续二年后,方可提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二套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四、停止向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申请人在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时应同时提交所有家庭成员在贷款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的查询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