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医“假药”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青岛中医“假药”案是2023年发生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的妨害药品管理刑事案件,涉及侯元祥及其女儿侯静等6名被告人(包括其妻子、儿子、前女婿和外甥)。
2011年至2022年间,侯元祥等人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及行医资质,虚构医学专家身份,私自熬制“抗癌1号”等无标识中药制剂向癌症患者销售,涉案金额达1436万余元 。黄岛区多部门联合查处该案,2023年一审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侯元祥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 。2023年8月30日青岛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2024年12月重审改判侯元祥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一千万元,其余被告人获刑一年一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 。2025年5月二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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