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牧草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人工牧草地是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划定的二级地类(0402) ,通过人工干预对原有天然植被进行翻耕清除后,重新播种建植形成的以草本植物为主体的饲草生产用地 。截至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工牧草地面积为58.7万公顷,占全国草地总面积的0.22%。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集约化生产方式弥补天然草地产量缺口,为畜牧业提供稳定饲草资源,同时缓解天然草场的放牧压力 。在管理属性上,人工牧草地被明确纳入农用地范畴,适用耕地保护制度的监管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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