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经1994年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该《条例》分总则、电力设施的保护、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3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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