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鉴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发票鉴定是指纳税人或相关社会人士(用票单位和个人、行政执法部门)为了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而向税务机关提出鉴定其发票真伪的申请。 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利用系统内的数据资源,对需要鉴定的发票进行真伪鉴别,并将鉴定结果告知纳税人。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申请可通过上门、网上或移动终端等方式提交,部分省份已实现跨省通办。办理通常为即时办结,结果以《税务事项通知书》形式出具。
发票鉴定由受理的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的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定。 必要时,税务机关可以查询征管系统数据库或调取领用单位的发票原件进行比对鉴别。 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委托中介单位或个人办理发票鉴定工作。
在技术手段上,早期使用专用仪器进行鉴别,如1994年推出的BY-101便携式增值税发票真伪鉴别仪。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推行了功能更齐全的LFC-HLJ9060型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合防伪特征检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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