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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监察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普洱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该委员会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期间成立,如期完成编制核定、人员转隶、机构设置等工作,整合原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及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能,与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对六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主要职责涵盖监督履职情况、调查职务违法行为、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及推进廉政建设。 机构内设14个部门,行政编制80人,实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机制。现任监察委员会主任马丙学由2018年1月19日墨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同时担任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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