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合作建房问题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与其他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经营模式。此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停止审批合作建房,仅原农村征地返还用地可按建筑面积10%地价合作开发。参与合作建房的企业需按固定收益5%税率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则按应纳税所得额另行征收 。
深圳地区在城市更新中通过改造形成变通实现方式 。一些历史遗留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存在“办证难”问题,相关机构着力推动化解 。部分中小规模房企转型为合作建房专业机构,并有具体项目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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