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乐山幼童烧伤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3·18乐山幼童烧伤事件是2020年3月18日发生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某镇的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旁观幼童李某颖、李某艺被严重烧伤 。
经司法鉴定,李某颖多处烧伤构成重伤二级,李某艺因烧伤导致重度容貌毁损。2023年5月31日,沙湾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年9月14日法院判处周某军有期徒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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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乐山幼童烧伤事件是2020年3月18日发生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某镇的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旁观幼童李某颖、李某艺被严重烧伤 。
经司法鉴定,李某颖多处烧伤构成重伤二级,李某艺因烧伤导致重度容貌毁损。2023年5月31日,沙湾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年9月14日法院判处周某军有期徒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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