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广州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其主要职权包括制定地方性法规、审查国民经济计划与预算、监督本级国家机关工作及选举任免领导干部,下设法制、监察司法、经济等9个专门委员会,常设机构为常务委员会 。
该制度始于1949年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66年因"文革"中断。1981年第七届人大首次设立常委会实现常设化运作,截至2022年已召开十六届会议,现有代表582名。历经"协商代表会议-人大会议-常设机构建设"三阶段演变,形成包含立法、监督、议事规则的完整体系 。现行制度经过七次修正,近年通过《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等首创性法规,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等民生监督,构建"民意码上说"等民主实践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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