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 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
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国统一赋码、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自动流转交付。 “数电票”无需申领,不用税控盘、UKEY等常用介质,但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既能有效防范发票造假,也极大提高了发票的便利性。
数电发票于2021年12月1日在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始试点 ,2023年12月1日起西藏税务局开展试点,截至2024年试点省份实现全覆盖 。2024年1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应用数电发票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2024年11月1日起,中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2024年12月1日起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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