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大学生掏鸟案是2014年7月14日发生于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闫啸天与王亚军两次掏取燕隼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共计16只并售卖获利1080元,同年7月28日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2015年辉县市法院一审以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二审维持原判 。
2016年4月新乡中院驳回再审申诉后,两名被告父亲向新乡市检察院自首曾向办案人员行贿9次,检方受理调查 。闫啸天在服刑期间因改造表现突出三次减刑,2023年5月27日刑满释放 。案件审理中法院认定被告人明知涉案鸟类属性且猎捕数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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