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是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设立的荣誉称号,依据2009年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京教德〔2009〕2号) 实施,旨在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小学生。评选范围覆盖小学至高中毕业年级,要求学生连续三年获区级三好学生称号,且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年总评优良)、体育素质(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等方面表现突出,同时需通过班级提名、无记名投票、教师意见征询、校内公示等民主程序,最终按小学5%、初中4%、高中3%的毕业生比例确定 。
评选工作按学年度持续开展,2024—2025学年度继续开展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 。该评选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废止2001年旧办法,由市教委颁发证书或奖状 。根据北京市现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选择直升的考生须将本校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同期开展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按高中毕业生1%比例遴选,先进班集体则通过班主任自荐及区县选拔产生 。
想要了解更多“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的信息,请点击: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百科



